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采取哪些安全保护措施?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10 14:33) 点击:213 |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采取哪些安全保护措施? (1)拉紧手制动; (2)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 (3)设置警告标志牌。 ①停车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车辆驾驶人停车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得当,对次生事故责任认定至关重要。 ②警示牌设置的距离要求为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高速公路要求在150米以外。 因警示牌设置距离不够(甚至只差一两米)导致次生事故而被认定负事故责任的并不少见。因此,当事人在不能准确判定距离的情况下,应当尽量将警示牌设置远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保护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并留下后果的具体场地和空间范围。 (1)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当事人必须使用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应当在路面上标明肇事车辆的位置和伤者倒地的位置。 (2)对于“私了”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并签字确认交通事故协议书“事故事实”、并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再撤离现场,避免先行撤离现场后赔偿协商不成无法认定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现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和处理交通事故的最重要依据;是认定当事人事故责任的关键。 ①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否查清交通事故事实,均承担全部责任; ③当事人未保护现场导致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没有特殊情况,一般由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一方或者行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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