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的道路交通事故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10 14:31) 点击:163 |
哪些情形的道路交通事故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 (1)仅造成财产损失但具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即对事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且无能力赔偿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轻伤以上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未在道路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 (4)对于交通肇事后一方逃逸的交通事故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法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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